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電視是市民看的

電視不是特首看的,電視是市民看的。特首方面宣布新的電視台「香港電視」不獲發牌,大約七成市民強烈反對。反對,因為他們想看。除了一直有牌的無外,其他三個台的觀眾量並不大,變了只有「無」TVB一台獨大,市民無所選擇、藝人無所選擇,那不用審也是不對的了。
七成市民大約五百萬人吧,五百萬人都反對的事,特首還覺得合理,這個特首真的特別遲鈍。回歸以來,特首一任不如一任,目前的梁振英,很多市民根本當他不存在的了,奈何他手上偏偏有些兒特首權,阻市民走路多過吃飯。下一屆特首不如乾脆弄個紙紮的算了,香港的特首實在太滑稽了,完全不知民意。
成功的商人或者成功的政治家,都有超人的第六感的,誰都知道單靠調查報告是不能作出正確的決定的,不然做調查的人當首領便成啦。就如我們以前做廣告公司,客戶應不應該推出一種新產品,出色的廣告公司是有第六感,亦即是直覺的。我們都做很深入的調查,都看調查數目字,但是,同一個調查、同一樣的數目字,智者和愚者每每用不同的角度去看的,那末決定便會不同。不用說智者對愚者錯的了。
法律是運用來維持公義的,即使不能百分之百做得到公義,也在很大程度上做得到,香港市民無人反對守法,但是,利用法律和運用法律是完全兩回事,特首並非在運用法律而是在利用法律。「利用」從來都是負面的意思,你運用一個人和利用一個人是剛剛相反的。運用一個人是好的,利用一個人一定是不好的,法律亦然。為什麼不發三個新牌、不發給「香港電視」,特首說是秘密。七成民意沸騰的事竟然都可以是秘密,那末我們是否有一天讓弄死了也不知道?
演藝行業一直是讓香港發光芒的行業,如今不是了,一台獨大便不思進取,反正有廣告費無可選擇地投給它。藝人沒有選擇十分可悲,我們有很多好藝人和很多幕後人才,就此把他們的前景殺了,簡直罪無可恕!
P.S. 我在facebook用的名字是Eunice Lam;在微博用的名字是林燕妮Eunice,歡迎大家。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2 則留言:

  1. 昨天上午,Eunice在珠海,我和她在WhatsApp分享開微博的心得,她說她是新手,現在是在模索和實習階段中,接著……接著我的手機便壞了,我要過幾天沒有手機的日子。感謝若芬上週陪我去看《鄧麗君》,昨午我獨個兒再去看一次之前,再感謝她陪我吃午飯和聊天。焦媛的歌藝和鄧麗君同樣出色,她們都擁有天籟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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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es I had joined facebook and eunice accept me already, but for weibo, you need to be a member to leave message, although I am, but feel difficult to read all those posting in weibo blog, the best one still yahoo blog, easy to use and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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