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倫敦居

倫敦居
作者:林燕妮
1-9-2013

倫敦居大不易。我曾在倫敦住過一年,那時二十幾歲,荒謬得沒先找好房子便飛了去倫敦,以為隨時可以租到房子住。結果拿着行李坐的士,從白天坐到晚上都租不到任何地方,惟有在酒店先住着。那個年紀的好處便是不曉得憂慮,我熬在酒店時仍沒擔心過找不到住處的。
當年倫敦青年人最潮的居所是在切西亞 Chelsea,我以為想租便有,怎知完全沒有。繼續跑遍了倫敦市區,根本什麼區都租不到。那個年紀當然沒有很多錢,以我可以負擔的,在市郊不遠租了一個在二樓一小廳一小房的有廚房浴室單位。
那年倫敦很冷,那單位又舊,若要用電,得把便士先令等角子放進那個有一條像儲錢箱縫孔的鐵盒子中才有電,錢用完了便馬上停電了。鈔票不管用的,那箱子只收硬幣。那是舊日的倫敦。若半夜用光了電又沒有角子可慘了,得捱黑捱冷。半夜三更,不好意思敲門向鄰居換硬幣吧。

有一回想到個方法,在冰箱做了些像便士先令直徑的圓冰塊,準備放進那鐵箱子裡騙電。大小是對的,放得進去,不過箱子沒受騙,不會給我電。冰沒硬幣那麼重,沒法,所以第一次在倫敦嘗試犯罪並不成功。

後來有朋友到了,我那小地方不夠住,那又得找房子。終於在倫敦之北部四十五分鐘地鐵車程,找到了一間不錯的兩層樓房子,但是我倆並不需要兩層樓,結果和另外兩個不相識的英國青年合租。我們住樓上,他們住樓下。客廳和飯餐都在樓下,但沒有人會坐在客廳的,光是等壁爐暖起來已需兩小時了,我們都不願意冷得發抖地坐着。

飯廳也是沒人用的,四個人都在廚房弄好了東西便跑回和暖的房間吃。唯一會在那兒的是我,我用那長方形大桌子作裁縫桌,自己買絨料做了一件大衣和一件直身衣服。沒有衣車的,是我一針一線地做的,我的縫紉功夫挺不錯,捱着冷也手不抖的。

那是往事了,如今沒那麼勇敢了。幸而好友高文安幾個月前在倫敦泰晤士河邊買了一個二千一百平方呎的單位,花了一百五十八萬英鎊,以目前每英鎊兌十二港元計算,大約一千九百萬港元。能買到泰晤士河邊的單位景色太好了,何況他的單位有個 10.5米深、 45呎長,跟房子一樣長的巨大露台面對着泰晤士河。

單位是一大客餐廳和兩個睡房。問他為什麼買,他說從香港飛去蘇格蘭要二十小時,太累了。他要先在倫敦住上一、兩晚,才北上蘇格蘭看他的古堡。

從倫敦坐火車到蘇格蘭得花上五小時,蘇格蘭那兒的火車站自然不是在他的古堡門口,還得再乘車才能去得到,那至少得再花上兩個多小時。

看,買一座古堡除了裝修至少兩年之外,還得附上在倫敦買一個住宅,配套費用比古堡還要貴,不過那是他的嗜好。最接近蘇格蘭古堡的只有一家可住八、九人的小旅店,故此他若要在古堡裡招呼老朋友,便非等到他把古堡裡面的房間弄好不可了。我們絕對讚成他購買異地物產的嗜好,他最好在全世界各地都買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