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我替林振強電髮

林振強身上有一樣是碰不得的,那便是他的頭髮。從中學起,我便沒見過他的耳朵,他的髮型堅持又長又鬈,就像大家印象中的一模一樣。
沒問過他上不上理髮店剪髮,理髮店是他從未提及的事。誰替他剪頭髮?他自己?太太?我只記得他有一雙很大的兜風耳。留長髮不是為了遮掩耳朵,只是他一生都喜歡他那個林振強髮型。
看他太太最近寫的《洋葱頭背後的林振強》,才知道唸大學時,妹妹和未來洋葱嫂在美國替他電過一次髮;怎知電得太鬈,他一看大叫:「怎麼是這樣子的?」然後惱得倒在地上睡覺,不理她們。
我們在美國唸書的,都學會了自己剪頭髮、電頭髮和染頭髮。美國的理髮店和美容院不像香港那麼多,所以自己做是很普遍的。第一年寄宿,我已經跟宿生同學把這三樣全學會了,而且剪、電、染全試過。原料很方便,到藥房便買得到了。
為什麼我會替林振強電頭髮?那是個悲喜的故事。妹妹在史丹福大學唸完學士和碩士後,便在三藩市工作,她是唸環境工程學 Enviromental Engineering的。怎知才做了年多,她便不停地頭痛了半年,醫生驗來驗去都不知道她患的是什麼病。漸漸醫生和她都懷疑那可能是癌症。那回我看完了妹妹便回香港,妹妹說會把測症結果告訴我。
過了不久,妹妹的長途電話來了,她平靜地說:「 Sis, it's cancer.」之後她的情況時好時壞,爸媽跟我們輪流到美國照顧她。我和林振強一塊兒去那一次,她的病已經很嚴重了。然而她很可愛,我這不看路的姐姐走到她的醫院房間,一腳便把病床旁邊掛着藥水和血袋的桿子踢倒了,東西流得滿地都是,有些血點還滴上了妹妹的白枕頭。她笑着走下床到洗手間洗枕頭那幾滴血漬,還告訴我:「血一定要用冷水才洗得掉的。」

不住醫院時妹妹便住在她自己的房間裡,我和振強那回是去服侍她一個月。我負責家務和煮一日三餐,妹妹幾點鐘要服什麼藥則由振強負責,因為她信不過常常看錯鐘的姐姐。
病人是很沒有安全感的,除了上超市之外,妹妹不許我們離開房子一步。她的小房子有兩層樓,廚房和客廳飯廳在地面,她有個小小的花園,二樓則是臥室。振強每秒鐘都陪着妹妹,妹妹只讓我一個人上超市。
我們三個人在小屋子裡面與世隔絕的度過每一天,有三個孤兒依偎在一起的感覺。妹妹要我們時刻都在她身旁,她還能坐一下和下樓吃晚飯的。累了她便會說:「我去床上躺一下。」

但是一日太長了,有一天我跟振強說:「我替你電髮好不好?」他點點頭,那我便開始我的髮型師工作了。不是說振強的頭髮是碰不得的嗎?那回他讓我碰。哎,他的頭髮既粗又地濃密,光是捲,也捲了大半個小時。我坐在沙發上,他坐在地上動也不動,亦不作聲,乖乖讓我下電髮液、再下中和液、洗頭、吹乾,總共費了一個多小時。 Bingo!居然效果良好,我把他的頭髮電得很合他心意。他一句:「幾好啊!」我的心便鬆下來了。妹妹也覺得不錯。
那是我一生人第一次替別人電髮,也應是唯一的一次,沒有第二次的了。振強頭髮的手感我依然感覺得到,他的頭髮真是很多很多,伸手去捲他的頭髮,有如伸手入叢林似的。
想不到十年前他也患上癌症,他不是常常讓我去看他的,我一直沒見過,他每次接受了化療電療後的脫髮樣子。林振強是很愛美的。到了後期,他沒有了免疫能力,得住個人隔離病房。那我們便不斷用電腦通搞笑短訊。有時我會去醫院看他,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他是有頭髮的。
直至他召我們到醫院跟他告別,我仍然看見他是有頭髮的。後來兒子告訴我:「大舅父沒頭髮了。」但我仍是那個印象,探手入叢林中替他電髮那時的印象,他滿頭都是濃密的頭髮。(完)

女人該用男人的錢

女人該用男人的錢,不是花去賭博吸毒,而是用來買衣物和一些飾物。丈夫或固定男友如果有餘錢的話,是不介意太太或者愛人用一些他的錢的。女人不要習慣什麼都自己付錢,你自己習慣了什麼都不用他買,他便由得你買,漸漸習慣了全由你買,再漸漸習慣了什麼也不替你買,那時已經太遲了,他已讓你寵到不能改變了。
那末男人有餘錢怎麼處理?他當然需要日常零用,跟朋友吃午飯、下班喝杯酒、買他有興趣的物件也要用錢的。但如果你老不用他的錢,他不是自己花錢太多,便是花了錢在別的女人身上,你不用他的錢是否太笨呢?
節儉是美德,但不要過分。要是你過分節儉,連家裏吃飯也菜不夠,丈夫怎會喜歡回家吃飯?遑論請朋友回家吃飯,大家吃個聊個樂不可支了。家裏菜好,丈夫便愛請朋友回家,這也是你把丈夫留在家裏的方法之一。
至於衣,不用買名牌也需要花心思買些得體的,頭髮要梳得好好的,就像你未婚前吸引他一樣。不需要豪華,但要有美感。千萬別在婚後變了個衣服襤褸、頭髮不梳、滿臉泛油的黃臉婆。別忘了丈夫每天上班出外,都會看見很多女人,雖然那些只是路人,地鐵上的女人、巴士上的女人,但都是女人,他難免將她們和你比較。為什麼你的模樣比大部分女人都糟糕?他會心裏不快的。你們之間有夫妻之愛,你得小心因為自己的不順眼而減低了夫妻間的愛。那不是他的錯,那是你的錯。我老早寫過女人最需要吸引的人就是自己的丈夫。
現代有很多能幹的女人,做事收入很好,但也不要因而什麼都自己付錢,你過分豪放會讓男人覺得自己比你弱、不夠男人味的。你可以送禮物給他,但送禮物給他跟用一下他的錢是兩回事,不可混淆。
女人有餘錢,一方面可以自己投資股票、貨幣、買樓等等,但家庭所住那個單位別自己買,最好由丈夫買,要不然便合伙兒買,總之女人財力再好也不要把男人當作女人般養,別讓他忘記你是個需要他照顧的女人,那你才不會失掉女人味。
[林燕妮 http://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女人如何經營自己

引述男性網友一段有關男女頗有趣的話﹕
「沒有夢想的女人站灶台,有夢想的女人站舞台。把買十件衣服的錢拿來買一件好衣服,你的衣服就經典了。把做許多雜事的精力拿來做一件事,你的人生就經典了。每個人都可以擁有經典的人生,關鍵是你自己怎麼改變。

究竟先變的是男人,還是女人?女人一成不變,男人一定會變。因為男人掙錢女人花,太太捨不得花,一定有別的女人來替你花。那麼先變的是男人,還是女人呢?很多人說先變的是男人,其實先變的是女人。尤其是婚後的女人,不再經營自己,開始放縱自己,包攬剩菜剩飯,身材也開始變形,對老公逐漸暴露出弱點來,也開始不斷抱怨,對孩子也好像待寵物一樣大呼小叫。

生活的現實告訴我們,你若把自己變成女王,自然吸引來帝王;你若把自己經營成公主,自然吸引到王子;你若把自己經營成美女,自然吸引來英雄;你若把自己經營成妖精,自然吸引來流氓。你把自己經營到什麼層面,就能吸引到什麼層面的另一半!

家庭中也是如此,怨婦吸引怨婦,麻將高手周圍都是麻將高手;工作中也是如此,民工吸引民工、成功吸引成功。自主的女人最自信。」

這位先生說的不無道理,我也有類似想法。工作上,自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志氣的女人在一起會互相鼓勵。聰明的女人在一起會互相交換令丈夫對自己好和慷慨的心得。懂得教孩子的媽媽在一起會增強教孩子的法門。

女人最大的錯誤就是婚後不修邊幅,丈夫在街上看見任何一個女人都比自己的妻子順眼,那末妻子怎麼替他省錢也沒有用,他寧願把錢花在他看得順眼開心有面子的女人身上。

曾經跟婚後愈來愈不梳頭不穿女性化衣服的朋友說過,叫她們至少回復未嫁前的模樣。她們卻說﹕「我丈夫不介意的。」丈夫不好意思說出來而已,到他真正介意的時候便太遲了,他已經不想要她,想要另一個女人了。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You Don't Have To Say You Love Me


他們不是明天

仍然忙收拾行李搬家,摯友若芬真沒話說,勉強得空也來幫我的忙。要是我不在,最清楚我的東西在哪兒的應該是她。我的家人她都很熟悉。說來無言,所謂家,只有媽媽和兒子兩個人。我常跟朋友笑說﹕「怎麼你們離了婚都有贍養費和育兒費,又有房子和汽車司機那麼好?」
我離婚也好,跟長長長期男朋友分手也好,都是一無所得的。我沒問,他們也沒給,我這個人粗心,沒怎麼計算過。那末房子便從來都是自己買的,兒子亦是自己供養供讀的。無所謂啦,自己弄得來便算。爸爸媽媽亦是不計那些數的,並沒有叫我要求什麼。最好笑是一個前任男朋友,是他離開我的,我氣忿,但不傷心。明知他跟另一個女人搞上了,還是女的先挑逗他,自動投懷送抱的,他亦告訴過我﹕「你知道啦,男人聽見有女人說愛上了自己,難免有點自豪感的。」那便讓他自豪去了,傷心什麼呢?大家一塊兒日子久了,會生厭的。

怎麼說呢?要是他不走,也許我們到今天仍然在一起。但當年他走了之後說想回來,我拒絕了,因為那個女的不會放過他。他一定會再走,走完又回來,回來了又走過,何必那麼麻煩?結果他與那個女的結了婚,我倒鬆了一口氣,不用糾纏下去了,反正我一點也不在乎她。雖然張國榮生前曾在他結了婚後跟我說﹕「他告訴我他一生最愛的人是你。」也許是吧,但是並非每個人都跟自己最愛的人結婚的,大家至少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吧。

應該是可堪記憶的,可是不曉得為什麼,我幾乎什麼都想不起來。林青霞說﹕「他是個那麼好玩的人,再來過便好了。」我說﹕「青霞,那你就假想他再來過好了。」我只能叫好友假想,我完全失憶了。失憶是我的損失,但是失憶就是失憶,我也無可奈何。

之後我有過很認真的戀愛,亦幾乎結了婚,又是我自己不緊不要的沒有肯定地跟男方認真地談,弄到男方說﹕「我覺得你一直在為了他而懲罰我。」潛意識中我是如此嗎?我不知道。也許你會說,為什麼你不怪他們只怪自己?怪人很難受的,我再也受不住了。怪自己也不是很怪,過去算了吧,我看天。搬家雖苦,但搬了也就是明天了。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Devote To You



拍拖費

男孩子說﹕「零用錢不夠,拍拖費很貴。每次約女朋友出外,下午茶兩百多元,看電影百多二百元,吃晚飯四百多元,那便差不多一千元了。一個月能拍多少次拖啊?」媽媽聽了,算算他的零用錢,真的不夠拍拖,那末只好加他一筆拍拖費。
很多男孩子不喜歡一人一半的,要是他愛慕那個女孩子,他便認為自己應有男兒氣概,大大方方,每次約會全部自己出錢,不要女的花一分一毫。

我當然贊同,拍拖的時候,我不喜歡一半一半的,男的付帳才顯得對我尊重,吃便宜點不要緊,他付帳才算是請我。要我付一半,而又不是我特別喜歡的,為什麼我要應約?明知不會嫁給他的了,付一半幹什麼?

有些男生暑假時拚命做暑期工,賺足了錢以作追女孩子的拍拖費,那也無可厚非,他自己願意的,約到了心儀的女孩子那份高興,足以蓋過暑期工的辛苦。

不喜歡一半一半的另一原因是,那男生吝嗇,或者斤斤計較。約會時尚且如此,將來嫁了給他還得了,是不是也要自己養活自己,房租一人一半,伙食一人一半啊?

真正願意一半一半,可能是戀愛成熟了之後,男的不用裝大方了,反正兩個人已經一條心,那便合作付錢吧。未來的家庭也許開始時也是一樣,待他升職賺多點錢時才由他養家吧。

有些男人是很自我的,婚後賺到了很多錢,偏就是買跑車買遊艇,一塊錢也不給妻子。在別人眼中,她一定是嫁得很好了,事實上她卻苦不堪言,說仍然要自己養活自己也沒人相信。

我不是個省錢的人,不過為什麼我要為一個吝嗇的男人而花錢?他能好到什麼程度?要是李安納度狄卡比奧吝嗇,無論他在荷李活有多紅,長得多好看,都是個不可愛的男人了。幸而他是個慷慨又肯捐善款的男人。

男人最重要不吝嗇和有氣度,吝嗇而又小器的,避之惟恐不及。西方女子雖然習慣約會時男女各付一半,但當她結婚時,也不會想要個既吝嗇又小器的丈夫吧?

[林燕妮 http://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最喜歡的要常用

搬家收拾衣物,最粗糙最不珍惜也不值錢的東西一定在,最名貴最珍惜的卻都找不。一件sable大衣是我最珍惜的,長及足踝,卻找來找去找不,那麼大的皮裘怎可能連影兒也沒有?
兩件很貴很精緻的華倫天奴毛衣,一白一黑,分別放在玻璃紙包內,放在一個櫃子的底層的,每件三萬多元,偏就是每個櫃子底層都找過了,卻是找不。不是今年買的,是好幾年前買的,設計師的衣服並不是今年的設計一定好過去年、明年一定好過今年的。每個設計師總有某一年有特別好的設計,那便值得收藏。要不是特別好,我不會買那麼貴的毛衣的。正因過分珍惜,黑色的那件只穿過一次,白色的那件只穿過兩次,那就因為太久捨不得穿而失蹤了。正如好友應該常相見一樣,太久不見面,搬了家換了電話號碼,從此便找不了,漸漸變成陌生人了。要是我常常穿那兩件最喜歡的毛衣,搬家時怎會不曉得它們到哪裏去了?

還有兩個珍藏的粉紅色Chanel手袋,亦是遍找不見。並非今年的,珍藏它們只因Chanel很少生產粉紅色的手袋。我很少用那兩個,怕弄髒了,結果又是找不出來了。

講時尚,不能只是一年一年的追新款式,新款式未必一定好,懂得欣賞衣物的人是懂得珍藏每個名牌最好的,不管它是新與舊。你能說你所交的新朋友一定好過舊朋友嗎?

問題是,我只懂得珍藏它們而不懂得理會它們,所有最喜歡的失物,給了我一個教訓,那就是最喜歡的要常用,不用既辜負了它們,亦辜負了自己。買來不用幹什麼?

有時邊笑邊想,假如我突然死去,人家一定以為我常穿的衣服是我最喜歡的,那便用那種作為我的葬服。那當然選錯了,我最喜歡的不是我常常穿的,少穿,是既怕穿舊了又怕弄髒了。以後,喜歡的衣服要常穿,喜歡的手袋要常用,別老穿用那些自己毫不在乎、沒有感情的才對。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Sealed With A Kiss


 
Sealed with a kiss
Though we've got to say good-bye 須然我們要道別

For the summer
為了夏日

Darling, I promise you this
愛人,我承諾

I'll send you all my love
我會寄給你我的愛

Everyday in a letter
每天在一封信內

Sealed with a kiss
以一吻封口
CHORUS:

Yes it's gonna be cold, lonely summer
是,這將會是冷寞,孤寂的夏日

But I'll fill the emptiness
但我會將空虛填滿

I'll send you all my dreams
我會寄給你我所有的夢

Everyday in a letter
每天在一封信內

Sealed with a kiss
以一吻封口
I'll see you in the sunlight 我會於陽光見到你

I'll hear your voice everywhere
我在每處都聽到你的聲音

I'll run to tenderly hold you
我奔向你,溫柔地抱你

But, Darlin' you won't be there
但,愛人你不在那裡
I don't wanna say good-bye 我不想說再見

For the summer
為了夏日

Knowing the love we'll miss
知道對愛懷念

Let us make a pledge
讓我們作出約誓

To meet in September
再九月再見

And seal it with a kiss
以吻封口
(instrumental)
(CHORUS)

Sealed with a kiss

Sealed with a kiss

Sealed with a kiss

搬家是人生苦事

人生苦事之一,是搬家。小時不但不苦,還非常高興,小孩子都是喜歡新鮮的,何什麼都不需要自己做。中學時也愛搬家,到底又是除了書包之外,什麼都不用管。媽媽會扔掉我已經不合穿的鞋子和衣服,我們一直在長大,穿不下的鞋子和衣服怎用得。
大學時也不怕搬家,每三個月搬一次都試過。那時沒什麼擁有物,除了書本和筆記,不外是十件八件衣服和兩雙鞋子。東西那麼少,叫個男生把車子開過來,把東西放到車後箱便全部成功了。到達新住的地方,亦不外是把書本筆記放在書桌上,衣服五分鐘內掛好,半點麻煩也沒有。搬完屋,還跟同學們去吃東西,燒飯是我不怎麼在家裏做的工作。

結了婚便麻煩了,不但要換家具,還要搬孩子。帶孩子的傭人是最忙的,奶瓶、尿片、嬰兒車、小椅子小坐廁、口沫巾、內衣外衣和玩具的一大堆,少了一樣也不成。

麻煩並非到了有孩子為止,而是個人擁有物太多,而一次比一次麻煩。搬家,通常從小搬大,那便不捨得扔掉任何東西了。東西一年又一年的累積起來,再搬家,可不一定搬到更大的地方了,要開始扔掉一些實在用不上的物品了。但記憶是扔不掉的,那末跟朋友們合拍的照片,旅遊過什麼地方買回來的紀念品,親戚送來的生日卡,都總要留下。搬起家來,取捨什麼開始有困難了。

那還未到最大的麻煩,年歲增多了麻煩便增多了。朋友多了,旅遊的地方更多了,經濟好了,購買的物品又多了,買了而從沒用過的東西亦有一大堆。怎麼辦呢?送給別人?別人未必需要,未必喜歡。捐給慈善機構?人家要鑽石高跟鞋和晚禮服啊?

搬、搬、搬,後來一個人住,東西卻可以塞滿三大房間,自己只餘一張可睡,書桌上兩呎乘呎半的空間和一張椅子可以容身,房子兩三千呎也好,原來自己住的只有一百呎。人真是庸人啊,讓雜物弄得自己到了如此地步,真的要檢查所有所謂擁有物,捨、捨、捨了。對,搬家即是捨。

[林燕妮 http://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陳美齡—香港香港


我們留在故鄉

香港從璀到衰落,是個悲哀的故事。分明是個仍然可以是個千載難逢的中華名城,卻讓政治摧了。香港本來是唯一保存了中華禮節及文化,同時又是國際性的城市,回歸之後,有如千金小姐讓娘家凌辱,說她﹕「你不是我親生的,你是養母的餘孽,我不疼你。」
但香港不是嬌慣的千金小姐,香港是努力的,用心做事做人的小姐。有小姐風華只因從未稱僕,從來不失中國人臉子。對懷疑自己是否親生母親的祖國,只能霧雨飄飄淚兩行。

中央領導人有多了解香港,不來的從沒來過,來過的又只到極不香港、接近大陸的天水圍家庭訪問一下。連中環到底是什麼樣子的都不知道。

回歸之後,我們難望特首能像個「官」,因為殖民地時代的香港從來沒有華人有過當官的經驗。公務員團體雖然出名能幹,但他們是吏,港督才是官,吏沒有官的帶領指令,便難以像從前般發揮最佳效能。

最讓人切齒的是中央都沒說過什麼,便自我閹割的機構,自我審判的媒體。報紙沒從前好看了,新聞少得很,社評亦自縛手腳。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那麼早便自我上吊,把有生命弄成沒生命。

亦冷笑那些人的自我閹割,分明還可以生養兩三個玉雪可愛的女兒,卻自己閹了自己,弄至斷代無後。知否那是極大的罪過,極度對不起香港?

港人努力了一百年才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萬國自由交流之處,緣何如今低首拔釵,自我抹灰,唯恐仍然是出色美人?那叫這一代青年人盼望什麼,理想什麼?那讓二十年前還是有叱風雲潛質的壯年人志向何存?大志變了要移民離開香港,在外國懶懶閒閒,那浪費了多少人才?沒法,現在有才無人用,無才當特首,多少人閉上眼睛,忍痛離開自己的家園不想再看下去了。

我仍然留守我的崗位,觀察一天又一天的變遷。總得有人張大眼睛看的吧,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無力移民,留在故鄉,那我們便一同留吧。

[林燕妮 http://eunicelam112.blogspo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