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我和馮寶寶的情書



今年的二月十四日碰巧也是中國人的元宵,原來每十九年才有一次。本來是林以諾牧師叫我去教會對着六百多人講我的見證,為什麼信主耶穌。我是第一次在教堂講話,都不曉得自己講得好不好。事後林以諾牧師說該晚有 613人出席,收回 33張表格,有 28人決志信主。那很好。我自己則不知為何對自己沒有任何嘉許。多謝六百多人聽我說話,沒有任何興奮不是不興奮他們到來,而是近來對自己很難興奮。
意外的大喜悅是馮寶寶知道我講見證,特地跑了來。馮寶寶是個妙人,她的表達能力當然強,可是她其實在說什麼未必每個人都理解。我們是三十年的朋友了,做廣告公司時她偶爾會在夜裡跑上來,大聊一番,不預約的。
自從她移居馬來西亞後,我們真的很少見面,上一次已是十年前了。一般人說,女人跟女人做好朋友,要常常見面,常常談個不休才能維持友情;男人則十年才見一次仍是知己,有喝有賭有聊便又是哥兒倆了。

其實後者才是我和寶寶的情況。離開了教會,十多人一塊兒去打邊爐,打邊爐是我最討厭的,泡一塊東西才有一塊東西吃,煩煞了。我和寶寶主要是聊天,人太多了我們便互相 WhatsApp,雖然我是坐在她旁邊。
她 WhatsApp:「 Miss you, and love you much.」附上兩個卡通式的見面漫畫。
我亦是用手機上的人形回她:「 We can一齊走和一齊跳。」
她拿了一大包用報紙包着的東西出來:「特別帶給你,你猜是什麼?」不知怎的,我馬上便知道:「是小豬撲滿!」拆開了果然是我十年前送她的小豬撲滿。搖幾下,有角子聲音的。「你儲了錢。」我笑了起來。寶寶就是這樣的,十年前她送了「一家」瓷造的白豬黑豬給我,我回送她一個藍花小豬撲滿。她竟然在十年後老遠帶回來給我看。我為什麼猜得着?那
不是猜,而是兩個人的「知」。
馬浚偉也來了,他想拍他自己喪母經歷的電影。這個人,每談起母親便哭。自從他六歲開始,他的媽媽已經是個鼻咽癌病人。這小男孩天天一有空便陪着媽媽。媽媽有時能吃能走的,有一次剛全家坐下吃飯,媽媽忽然掩着鼻子急奔洗手間,過了一會兒若無其事地出來。但馬浚偉有所懷疑,跑到洗手間一看,鏡面顯然有剛抹乾淨的痕跡,他知道是媽媽抹的,她要抹掉鼻子所噴在鏡子上的血,可是抹漏了滴在廁所旁邊的幾滴。
媽媽就是那樣的病下去,直至後來耳聾眼盲。但是馬浚偉還是天天播映媽媽本來最愛的電影和電視節目給她看。雖然她聽不見也看不到,但是她知道。這一段母子情讓人心酸,馬浚偉沒法忘掉四十八歲便逝世的媽媽。
「寶寶姐,我想你演我媽媽,只有你我認為會演得最好。」馬浚偉已經向寶寶說了很多次,但她老不肯拍。我說:「主角是兒子啊,要演得最好的應是他。」寶寶說:「別叫我演媽媽,我最近才發現到我十七歲的情緒。人生幾何?我要享受一下十七歲。」我完全明白她的心態,別人是在談她的演技好,她要的卻是十七歲。她其實沒機會有過像正常十七歲的少女活過的日子,她三歲便當童星,幾時過過一個人從小女孩到十七歲的生活呢?她是秦沛口中「唯一的中國童星」,但她也是個失去了整個人的成長過程的人。如今她找到了,創作到了,她就想那樣地活一下,所有談演技的人如何了解她?
吃完分手後我們還會再見面的,但她傳了一段 WhatsApp來:
「我都很想有你這樣一位博學多才的姐姐,自幼可分享生命中所遇上的林林總總女兒家心事。

「某些地方,我們都那麼地不吃人間煙火。但我比你勝一籌的是我屬草根階層,刻苦耐勞的經歷多……因此自幼便笑不出,記得妳也曾問過這問題……我曾看報讀到過。
「原來……人生是可以活得很快樂的!只要別跟一些與我們思想距離太遙遠的人共處。不過,多得過去那些年,天父容許我遇上那些教我心不甘情不願的狀況發生,教曉我今天擁有懂得去為自己爭取,快樂活在當下每一刻的進取心。
感謝主恩。」
不久,她再傳來了一段:
「感謝主安排我們於 19年一度的元宵+情人節重遇上,好不浪漫的,佳節,好不浪漫,不吃人間煙火的兩女子。''(手機圖像)」
跟着傳來一雙握手。

再傳來一段:
「真正的絕代雙嬌!
'''
不過要帶眼識人唷。」
這就是,我和馮寶寶在情人節兼元宵的情書。

若不合,即分手

不明白為什麼兩個人在拍了拖一些日子後,發覺性格不合,常常吵鬧,互相冷戰而仍然拖下去。拖幾個月還算了,有些會拖上三年,甚至五年六年。那些拖的日子,是不快樂的,怎麼要熬那麼久?別以為不合了三個月,偶然有一天相合,開心了一天便又拖下去。怎知開心完一天第二天已經有爭執了,第三天吵架了,第四天冷戰了。這樣周而復始的,很容易花上了全部青春。
青春分初青春、中青春、後青春三個時期。初青春時期的人其實是最理智的。試試回想自己十六、七、八歲的初青春時期,不合便分手了,不好玩嘛,三個月已經太長了。那時的理智,與小孩子時代跟不跟別的小朋友玩一樣,好玩便跟你一塊兒玩,不好玩,你作弊,那便不跟你玩。

中青春,由十九、二十開始吧,已經有了一些戀愛經驗了,忍耐力大一點了,那便不會一吵就馬上分手了。何會不止一個男朋友,這個有這樣好,那個有那樣好,另一個有另一樣好;比較,這個有這樣不好,那個有那樣不好,另一個有另一樣不好。那就是各有各好各不好,很難棄掉其中一個了。那便會又拖長了一點,半年、一年、兩年?

到了後青春時候,大學都畢業了,拖拍過很多了,但是那時面對的不是拍拖問題,而是婚姻問題了。這個拍了三年拖了,不是百分之百滿意,但至少他有七成好,大家又那麼相熟,一起住多半沒問題。但他的家庭、他的前途,都是未知之數。另外一樣是「有趣率」。起初拍拖時誠然他很有趣很新鮮,但拍了三年,他原來已是物盡其趣了,沒有讓你興奮的「有趣率」了。那,還是先別嫁,看一下情形。假如沒有新的和吸引你的男朋友出現,跟你來來去去最熟的還不是他。唉,拖了五六年了,那便嫁給他吧。

嫁了,互相習慣便與子偕老吧。可是男、女在三十歲後都會繼續成長的,性格會多了一些什麼,學識亦會多了一些什麼。要是二人不同步,一個賴在後面,變成二人再也談不來,那怎麼辦?再拖下去,還是分手,各自重新開始?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4年2月21日 星期五

門鎖門匙

掉了門匙,最快的方法是找朋友,因為她有,然後再得找回自己的門匙,找得到自是沒事兒,如果找不,也就麻煩,是遺失在某些地方,或是插在門外也不清楚時,便得趕快換個新鎖。
以前請菲傭,如果她們離職,第一時間就得換門鎖,那是安全措施,自我保護。以前那菲傭事件,令我至今仍覺恐怖。因為那菲傭因偷竊被判監後,某晚回家時,竟在門外發現一條鎖匙,一看,那是我從前的門鎖鎖匙。真箇嚇了一跳。

友說定是那菲傭之前特別多配的,雖然她身在牢獄,也可以叫其他人替她開門入內。幸好朋友早替我把門鎖換了,否則後果更是不可預料,正是另有同黨入住我家也不定,今天想來仍有餘悸,不是亂想,而是絕對有可能,否則也不會有條舊門匙在我的門口罷。

所以,提醒讀者,如果你的傭人離職,最好換把門鎖,正如買屋後,也得自己換一把新門鎖,以防萬一,害人心可以沒有,防人心不得不預備一顆。

以前自己跟朋友有個秘約,就是放一條後備門匙在門口地氈底,十足電影一樣,如果自己忘記了,也可以放心,必定可以入屋。但太多事件發生,現在唯有將後備門匙交給朋友,但她責任可大了,如果我忘記帶門匙,她得飛車來相救。也許,這就是朋友為朋友的義務之一。

這位朋友也厲害,隨身攜帶的鎖匙也多,自家的、她母親家、朋友公司、自己公司,還有我的,大串鎖匙也真沒錯,但她說,體積最大的那條,就是我家的門匙,也沒辦法,是設計師為我選的,可能怕太小我容易遺失,索性配條大鎖匙,易找易尋也。對於我這找東忘西的人來說,也真適合。不過始終,他還未算我會忘記帶門匙。

看來下次也真要用密碼鎖、指模鎖,那就安全多了。

有時候覺得,門匙也真叫人累,除了一條,那是打開每個人心扉的快樂門匙,每個人都應該有一條,不單可以打開自己的心,還可以開啟別人的快樂門。

[林燕妮 http://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第一美人

西施如果不是范蠡的女朋友,她會不會成為代表中國的第一美人呢?一定不會。本來她只是浙江省(非蘇州)的一個村姑,天天在河邊洗衣服。她長得比所有村姑都漂亮,那是整條村甚至鄰村都知道的。不過,一條村始終是一條村,那時沒有報紙、電話、電視、電影甚至攝影機,能傳得到多遠?
幸好她小時的男朋友范蠡當時已是越國的官,與敵國吳國交戰失敗後,正在苦思如何把被擄去的越王勾踐贖回,之後如何復國。

他記得少時那條村有個異常漂亮的小姑娘叫西施,如今應是少女了。那末他便跑回村裏,一看,西施果然愈大愈美貌不可方物,他自然傾心不已。但為了國家,他要使用美人計,把西施獻給吳王夫差,教西施把他迷惑得忽視朝政。越王勾踐則回國臥薪嘗膽,不忘滅國之恥,誓要復國殲滅吳國。結果,范蠡的美人計成功了,吳王失於朝政,終被越王勾踐打敗。從此之後,范蠡亦絕官門,與愛人西施泛舟西湖,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一個半歷史半傳說的故事是無人不知道的,即使不清楚故事,也知道西施。西施不只是美人,而是第一美人的代名詞。

如果范蠡沒到過那條小村中沒認識西施,那末這個傾國傾城的美人就不會有人知道,直到今時今日也不會有西施即美人的民間詞語,而只有她那條村的百幾人見過她了。

即使范蠡愛上了她而越王沒被打敗,不需復國,西施便頂多是大官范蠡的漂亮夫人,不會留下什麼名氣。正因吳越兩國交戰,越國要用到美人計復國,才奠定了西施的大名。要是沒有政治和戰爭,西施便不會名留千古了。

想來西施是個聰慧之極的美女。要是沒腦袋,怎能迷昏了吳王夫差?其間她與愛人范蠡分開兩地,不但不能相見,還要侍奉另一個男人,又是何等地刀刺心傷。西施作為中國史上第一美人是值得的。

光是美是不夠的,必須有能顛覆史實的名氣才能成為第一美人。中國幾千年歷史,唯西施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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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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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七度,回到家時已經晚上八時多。幸好家中的是冷暖氣,開了暖氣便很有安全感。還有什麼想要的?最好像少時,爸爸、媽媽跟四兄弟姊妹在一起。家庭總是一個人每天歸去的最溫暖地方。
友說,是啊,雖然丈夫在一角、兒子在一角、我在一角,各做自己的事,並無聊天,但總有一種很好的感覺。這便是在一起的感覺。在一起是很值得珍惜的。有的時候你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沒有的時候你便知道孤獨的無可奈何了。整間房子都是你的之外,除了家具,似乎沒什麼是你的了。
小時渴望一個人住,不用受父母管束。等到念大學時,終於等到了,一個人找房子住,想怎樣便怎樣的絕對自由有了,的確享受了好幾年。
怎麼不享受?所謂孤獨只不過是沒有父母管、沒有兄弟姊妹阻手阻腳、可以拍拖遊玩不需批准而已。然而人生又必須要有這幾年。
結婚了,跟丈夫開始時相依為命,有了孩子更添天倫之樂。哎,一個不小心,夫妻兩人愈來愈什麼都不同意了,吵嘴比談話還多。怎麼戀愛時有如天上人間,結了婚若干年卻像在半個地獄?在一起的感覺沒有了,最好不在一起。
人就是這樣,喜歡在一起、不喜歡在一起,能夠互相忍讓的便喜不喜歡都與子偕老,不能夠互相忍讓的便分道揚鑣。然後又戀愛,又不戀愛,搞啊搞的,啊,四十歲了,一個人呆站在的士站等的士,回哪裏去啊?
四十歲後的日子過得很快的,父母和長輩也老得很快的,愈來愈多送殯的日子,送啊送的,自己也就老了。瞻仰遺容多了,長輩少了一個便是少了一個了,以前在一起的時光減少又減少了。
終於到了一天,跟老朋友聊天,他日死了好不好讓人瞻仰自己的遺容。答案是一同喊起來﹕「不好!要蓋棺。」那就等那蓋棺不蓋棺的日子了。那時跟誰在一起,有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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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他是誰

他之後,她的衣服便全是黑的了。
從來沒人問過她這個問題,因為從來沒有人知道他曾經存在。

她才二十七八歲,皮膚雪白,大家都認為她故意用黑去突出她的白,何,她穿黑的確好看。

三十歲,依舊肌膚勝雪,男朋友們都喜歡她白得沒有毛孔,像一片白緞的皮膚。

四十歲,她依然白得發亮,全身像一匹沒有一根雜毛的白馬,一粒雀斑都沒有。她長長的晚禮服也是黑的,男朋友帶她去舞會,她一進場,整個場便亮了起來。

有一個女人要賣二手衫,到她家裏找衣服。看遍了,問她﹕「怎麼你的一件頭衣服,套裝衣服,有袖子的沒袖子的,長的短的,全部都是黑色的?」

她只回答了一個字﹕「是。」

「你那麼白穿上去才好看,其他女人穿上去未必好看啊。有別的顏色給我拿去賣的嗎?」

這次她回答了兩個字﹕「沒有。」

從來沒有人想過為什麼她沒有有顏色的衣服,她的五官是那麼的精緻自然,漂亮得不用化妝。不少女人都白,但沒有她白得像帶雪似的晶,一點也不能玷污。

五十歲,她一樣像絲一樣白,一樣沒有皺紋。男人一樣驚慕她白得那麼異常好看。

六十歲,她仍沒有結婚,她的白,開始像聖像的白了。難得的是,她的臉上不需要有粉紅,她兩片淺粉紅色的嘴唇已經夠點綴了。

七十歲,她的白多了點蒼涼,少了點亮。然而她仍然像個無可比擬的白色塑像。

沒有人明白為什麼她不結婚,所有男人見到她都沒一個不神為之往、夢為之縈的。

終於有一個人鼓起勇氣問她為什麼不結婚,四周的男人追她都追了四十幾年了。她這次的回答有三個字﹕「我有他。」

翌日,她便跳樓自殺身亡了。這回有四個字﹕「我去找他。」他是誰,讓她等一輩子?我知道。你不知道。她也不讓我說。我只能道﹕「值得的。」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強人不易做

人生要走的路,也真迂迴,高低起伏,能夠做到處變不驚,並不容易。
總也不得不承認,真正強人的定義,也不是說什麼豐功偉績,也不是什麼才華蓋世,一切一切,都是個人的。

如果能夠將個人化成許多個個人,就像齊天大聖孫悟空一樣,拔一撮毛,一吹化成其他猴兒子孫子,去抵抗外來的傷害,那才是另一境界。

對女子來說,美貌重要,氣質重要,不過,最重要的還是,一個女子在失落時、傷感時、大受打擊時,仍可堅強地面對一切 ,孤獨地承擔一切。特別是還要處理大大小小不同的事務,還要面對每天排山倒海的工作,一派泰山崩於前而不色變,這樣的女性,才可稱之為強人。

絕對明白,那是每個人內心的動力,事情發生之後,一是處理,二是不要回首,正如大家都明白,日子不會因為一個人而停下來,你笑你哭,你歌你罵,時鐘還不是滴答滴答地向前走。

將要拿起的拿起來,將要背負的背負起來,那是責任,父母背負教育下一代的責任,孩子也要背負自己的責任,那就是多學習多吸收知識。那是生存的基本需要。

當然,要拿起的要拿起,要放下的便真要放下,人生如此,否則只拿不放,你的背負自會日比日重,終有一天支持不住,被自己的包袱壓得喘不過氣。

真正的強人不易做,別人有抱怨的權利,強人沒有,別人可以向其他人博取同情,索取認同,但強人卻做不來辦不到,抱怨不是他們的強項,在他們眼中,抱怨是無能的表現,他們不願意被抱怨拉自己的腳步。

抱怨只會令人更加痛苦,悲喜一線之差,強人懂得操縱,他們絕對不會讓自己的快樂操控在其他人手裏,強人下的決定,沒有人可以改變,除了他自己,因為強人自己明白,自己才是喜樂的決定者、執行人。祝福每一位強人,因為自己明白,強人不易做,那是成功失敗的日積月累。

[林燕妮 http://eunicelam112.blogspot.hk]

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

夢裏玫瑰

夢裏,有一朵玫瑰。
嬌艷欲滴的黃與橙的混合,黃橙分明的,倚在琉璃盅上,開得燦爛,花瓣重重疊疊,令人一見難忘。

橙黃與黃橙的玫瑰,跟平日所見的玫瑰紅並不一樣,獨特的風韻,千言萬語,似笑還羞澀的,醒來,印象依然。

友說,橙黃色的玫瑰,豈不是雙重含義。什麼含義,什麼花語。那是代表,享受與你相處的日子,又是獻給對方一份不求回報,但求你歡歡喜喜的愛。

玫瑰從來給人的感覺是美麗也是愛情的代言物。她的另一稱號,是「花中皇后」,眾花朝見也得低首。

是的,玫瑰的貴氣與靈氣是別具一格,還有那陣幽香,給人一種安詳舒泰的感覺,皇后之名,當之無愧。

傳說,玫瑰的創造者是古希臘神話中的巨神宙斯,他以美麗的玫瑰在向眾神表示自己的能力。

宙斯是古希臘神話中的超級領袖,祂可以統領宇宙成為眾神之王。據說當他心情好時,希臘就會陽光普照,當他不高興時,可以令希臘下淚。他可以呼風喚雨,又可以將陰霾吹散,彩虹再現。他又是正義的化身,做事不偏不倚。

我相信,由祂創造出來的玫瑰也跟祂自己一樣,有同樣性格。否則,也不會被大家尊稱作花之皇后。

至於夢裏那朵橙黃玫瑰,也給我一種笑容藏嬌的感覺。嬌嬌美美,也是驕氣不凡,就是一朵,也就是夢裏的唯一

自己也明白,每個人在世上的唯一實在太少,叫我不得不眷戀,珍惜。許多時候,珍惜只在夢裏,就像那午夜玫瑰一樣,忽爾的出現,令我有手足無措般的驚喜。

醒來,沒有失落,只有惦記,那黃,那橙,那令人難忘的夢裏玫瑰,多謝她為我獻上祝福,令我有被愛的喜悅,那是我的實在。記得,夢裏為玫瑰澆水,點滴點滴……

[林燕妮 eunicelam112.blogspot.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