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 星期六

不宜相睇

那個地方好不好,是當地朋友比風景重要。久聞「桂林山水甲天下」,終於去年三月去了。原來一點也不美,正如到過的朋友所說,是「殘山剩水」。我去過天下很多地方,「桂林山水甲天下」這句話也許是桂林人自己作出來的。甲天下實在沒可能,如果有可能的話,我也不會憋在心裡一整年才談桂林了。
那是朋友邀請去的,也是其他朋友約好在那兒聚會的地方。我本着去天堂的興奮而去,到了卻希望馬上回港。桂林原來是沒有城市的,所謂桂林市,有如香港一九五○年代粵語片的窮街小巷,舊得不得了,什麼都沒得賣,連桂林米粉也不好吃。
我最不習慣的是桂林的「山」根本是一粒粒的,小得很,幾層的大廈也要比它高。不但一粒粒,而且是粒粒一樣的。那些粒粒山都是獨立的,但就圍繞着你多不勝數,讓你沒法呼吸。沒法呼吸之餘又讓你十分不耐煩,那些山是完全沒有性格的,就如一群侍婢毫不作聲地對着你站着,沒有表情,但是你到哪兒去她都跟着你。真想問它們:「你們這樣子想怎麼着?煩死我了。」
那也與我住那間「大瀑布酒店」有關。它正對着象鼻山和三塔,但那象鼻山也是很小的,不過是一塊大石。天天對着它真要我的命。加上房間燈光黑暗,晚上根本連衣服也找不着。寫稿啊?壓根兒沒辦法,看不見字啊。
去洗澡,一開掣便一塊兩塊浴缸鐵具掉在我頭上,花灑水喉一齊放水,灑得我渾身都濕,但是浴缸鐵塞又開不了,去不了水。結果我自己做了修缸工人,千辛萬苦才把去水塞弄開。算是洗完澡了,衣服和身體都濕過了啦,我還敢「正式」洗澡啊?
晚間每個房的住客說什麼我都聽得見,隔聲很差。對面房間那一男一女大聲吵了一晚架我全聽得見。那當然睡不着了。
好不容易等到天亮,往窗外望望,又是那塊象鼻山,還有很淺的水。哎,那原來就是漓江了,那些竹筏從這邊岸撐到對岸,來回比香港的天星小輪還要快四倍,怎麼漓江那麼窄的?
後來朋友說,你們香港的是海,當然既深且闊,漓江是江,江就是這樣的了。那讓我馬上對香港四周的海愛得不得了。還有獅子山,平日我不當它是山的,那麼矮。可是比起桂林的山,它可高上百倍了,而且是長長的,連綿不斷的,桂林的粒粒山令我愛上了住了一輩子仍然不懂得欣賞的獅子山。回港後我天天早上在露台上拍獅子山,原來那麼有味道。晚上也不停拍香港海景,燈火燦爛水遼闊,我以前都忽略了。
在「大瀑布」住了兩天, 48小時沒能睡得着,唯有搬去「香格里拉」,好多了,新多了,就跟香港的一樣,那才睡得着覺。朋友告訴我,「大瀑布」其實佔了桂林最好的景點,不過因為它是「國營」的,所以……怪不得燈又黑浴室又壞了。
幸好最後一天要會面的朋友都來了,我們避開了粒粒山和淺水江,跑到一個叫做「桃花島」的地方。那其實不是一個島,而是一個農場和畜牧場。那兒才是天然的景色,即是沒有粒粒山也沒有淺水江,只是野草野花,天然陽光。我們躺着曬太陽不曉得有多舒服。

桂林郊外反而有一段風景頗好的叫「水印長廊」,那兒有野生的薔薇,我從沒見過薔薇,原來有如一吋大的玫瑰,長得遍地都是,可愛極了。還有其他野生的樹木和竹林,我們就在那兒舒舒服服地逛了一天。
那一天補償了在「桂林風景」的日子,桂林風景看一張照片就夠了,至少在照片中你不知道那些山是那麼的小。我是喜歡雄偉的額菲爾士峰那類人;桂林,對不起,我們不應「相睇」,一睇便想絕交了。(完)

有言有論

別天天說「沒有言論自由了」,說得多反而幫了對方宣傳;說得多反而讓市民過早潛意識接受「沒有言論自由」。現在想說什麼便說什麼,不要自我審查,查什麼?又不是叛國。我們愛讀者,我們是讀者的喉舌,亦是個人理想的發言人。別弄錯了「我們是專門罵政府的」。那不是我們的任務,我們有責任批評、責備,指出問題和反映民意,以及提出有用的方法,我們別把自己當作是在鵝頸橋下打小人的阿嬸。
專欄是用來發表意見的,可以分析可以結論,可以怒責可以喪哭,但一定不要為吵嘴而吵嘴。很多時候吵嘴的雙方都是不對的,並非吵嘴便代表言論自由。

言吧論吧,但不要讓抽稿,也不要開天窗。1988年底有一夜,《明報》有持雞毛當令箭的女子打電話給副刊每一個作者,叫我們不要交稿,明天整個副刊開天窗。那我們便不交稿了。晚上查良鏞先生得悉,不禁大怒,說道﹕「框框是用來發表意見的,不是用來開天窗的!」副刊編輯蔡炎培先生馬上致電各作者即刻寫稿交稿。那當然得馬上寫了。還記得那時沒有傳真機,那夜風大雨大,午夜十二時的大樹葉子讓吹得啪啪聲,彷彿共同支持學生。我在那時坐的士去魚涌《明報》交稿。翌日,《明報》一切如常,副刊一個天窗也沒有。

那讓我想起我們作者的責任,我們是要寫應寫的,而不是用框框來發脾氣的。不能像小孩子般說﹕「你不許我踢壞人我便不肯吃飯!」小孩子不曉得的是,一邊踢壞人也可以一邊吃飯,強壯自己的身體以打最後的仗的。

我們什麼也不是,我們是一個兵,一個為公平作戰到底的兵。作戰不是一惱便跳出戰壕讓對方槍斃的,作戰是有戰術的。勇而有謀很重要,為市民想很重要,為公義很重要,為社會安定很重要,讓市民分別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可以接受什麼不可以接受很重要。那是長期戰爭也是長期治安,一死有何可惜?但別死得無功橫屍,那才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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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你需要幫忙的時候




如今生活正常,人家什麼時間來找我我都沒問題。以前日夜顛倒,想搬家,但所住的地方是自己的,沒理由空置,便要租給別人。但租給別人人家是要看樓的,那時間上便麻煩了。
經紀說約了上午十一時,那個時期我十一時根本還在睡覺,起不了,不能讓人來睡房的吧。經紀說下午四時,我又剛起,不想見到陌生人走進來。經紀說黃昏六時,我亦得趕換衣服去ball,總之沒一個時間適合,真是難為了經紀。
那是我人生最亂的時期,房子只餘下我和兒子住,還有兩個菲傭和一個司機。我天天除了寫稿、瘋狂購物和瘋狂去ball,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唯一的好處是在精神大受刺激之後所寫的長篇小說每一本都是好的,內裏的感覺大傾瀉大爆發。
兒子的精神亦受到了刺激,但是他捨不得離開那曾經讓他有很多歡樂時光的地方。他跟我說﹕「媽媽,我們重整寶珊道,從頭來過。」寶珊道是我的物業,其實很喜歡,但不愉快的記憶令我想搬。
結果一搬搬了很多年,不買而是租屋住。花園台、碧瑤灣……我不明白為什麼我付花園台那麼貴的租而不買樓。總之人亂起來的時候是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的。後來花園台要加到八萬五千元一個月租,我才搬去便宜很多的碧瑤灣,因為我認識了一個新朋友。她是草根出身的,當然懂得替我分析,幸而有她我才買回一間價錢合理的半山單位。寶珊道沒法回去了,付了六七年的昂貴租金也沒法省下來了。不肯跟人家說心事是我天生的大缺點,在沒有家人或朋友意見的情之下,我作錯了很多決定。所有錯的決定的苦,一定是自己受的。
所以,當你覺得自己很亂,又或者「啊我亂但我也理智」時,你其實是不理智的。找家人說去,找朋友討論去,始終,他們不亂,別欺自己說不需要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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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恐懼只是感覺

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我們唯一要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美國前總統小羅斯福那麼說過,何其真切。
誰會害怕無疾而終,死了自己也不知道。但誰都會害怕有人對他說﹕「明天有人會斬你。」讓嚇一下是正常的,但那是沒有發生的,所以恐懼和不恐懼都沒分別。劉進圖被斬之事曾讓人產生恐懼感,不過那種「感覺」過去了,不用怕了。反而關心劉進圖的康復心理會更加強。他曾在《明報》為不正義的事發聲,受了那麼重的傷仍然未驚過,反而繼續呼籲新聞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崢崢有聲,男兒骨氣。

《明報》高層和工作人員都強烈支撐不畏之心去工作,宣言永不退縮,讓我們很感動,很為他們而驕傲。

大學生出來遊行,市民在銅鑼灣簽名反暴力,有青年朋友經過,告訴我﹕「人多得擠不進去,好厲害。」他一點也不怕,下一代無懼很重要,因為若受控制,受苦的時日最長的便是他們。但望我們老了死了他們仍然維護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那不是一時之事,而是長久之事,不可放棄,放棄了便自吃苦頭。

前天我到了一個沒有新聞可看的地方,感覺彆扭得不得了,什麼都不知道原來是一種更大的恐懼,所以我們更加需要新聞媒體解決我們「活在黑暗中」的恐懼。我們不接受「不得張聲」的恐懼營造,正如「新聞界反暴力聯席」橫額所寫「THEY CAN'T KILL US ALL」。

傳媒除了報道事實,還有制衡權力責任,我們市民實在需要他們扮演這兩種角色,因為普通市民並沒有公開發言的空間,傳媒便是他們的空間和媒介。市民可以有不同的想法,但一樣可以通過自由傳媒發出來。如果沒有自由傳媒,那這個通道也就沒有了。市民堅決維持無恐懼的新聞自由是明顯的,銅鑼灣的簽名其實不止三萬個,不過有很多人擠不過去簽名。在心裏簽的可更多了。我們嚇不壞的,香港人就是這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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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做過壞事讓揭穿

自己做過壞事讓人揭穿的人才會想報復,沒做過的人當然無報復之理。斬劉進圖的不是幽靈,而是見不得人那種人類,大眾恥之,天必亡之,別以為想怎樣就可以怎樣。
我們堅決維護新聞自由,假如市民什麼也不知道,那跟活在黑暗裏有什麼分別?你們想那樣活嗎?你們想香港變成那樣嗎?相信連最壞的人也不想,何正常人。

管制新聞自由,是不是想此後有些人做了天地不容的壞事也不讓市民知道?我們是講道理的,是遵守法律的,是需要萬家安寧,每個沒犯罪的人都生活正常的。除了不正常的地方之外,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不希望民生愉快?

沒什麼好擔心的,嚇人能那麼容易便好了,難道我們也去斬他一個回嚇他們啊?我們不會,我們是守法的,我們是愛惜別人的性命和健康的。斬人報復這種行為極之低賤,以傷人去嚇人的手段極之低手,徒惹極大的大眾與之對敵而已。

斬劉進圖的手法很惡毒,背部那刀誠然嚴重,但氣胸不是最難救的。斬後腿神經便極之惡毒了,那會影響到坐骨神經一直至腳掌,有後遺症的,兇手要他以後不方便走路。我們熱切祈禱上主讓劉進圖雙腿得以康復,在康復之中不要受太大的痛苦。

我只是一個市民,跟其他市民一樣祝福新聞工作者。不要怕,報道真實消息為什麼要怕?不要自審,不用自審,市民就是要求新聞工作者不要自審,不然便等於沒有新聞了。這些年來,新聞已經少了,再少便不用看報紙了。我們不能讓新聞業被殺,我們支持新聞業,多謝各位的辛勞。我相信沒有一個香港市民不會多謝新聞工作者。

未寫稿前想吃個雪梨,但發覺朋友送我的整包雪梨和蘋果不見了。昨天我不在這裏,叫秘書來執拾,方才問她那一大包雪梨和蘋果哪兒去了,她說她跟本沒見過,奇哉怪也。不過我還是要吃雪梨的,又不是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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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天網恢恢

逛了一整天街,因為沒什麼好想的。美國舊同學訪港,知道《明報》前總編劉進圖光天白日被斬之事,他們驚奇怎可能那樣。他們也知道一個在北京的《紐約時報》記者讓趕了出北京回美國。理由是簽證問題。他們說,這段時期不是好像有三百個左右外國記者讓請離中國嗎?我說我不知道啊,現在講什麼都被認為含沙射影,是你們說的,不是我說的。
他們問﹕「你寫專欄沒有話說?」我搖搖頭﹕「今天沒有話說。香港仍然安好,市民不用擔心,新聞工作者也不用擔心。這個反而是他們最安全的時期。還有人敢斬新聞工作者嗎?想自露身分啊?」

他們說﹕「我們不是說操刀兇手,我們是說……」我答道﹕「我不管你們說什麼,因為即使抓到了操刀兇手,他不過是負責操刀而已,為什麼要那樣做他怎麼知道?他只不過是個職業兇手,機械性地工作而已。」他們問﹕「會抓到他嗎?」我說﹕「香港警方一向能力甚高,破案率出色;只不過似乎有關傳媒人被傷的事幾乎全變了懸案而已。你們知道懸案是什麼意思嗎?」他們不服氣地盯我一眼﹕「當然知道。你以為美國沒有嗎?其實什麼人得罪了你,譭謗得你不公正,你應該報案,向法院告那人,怎可以私自斬人?」我笑道﹕「這個每個香港人都知道,但是有人不愛那麼做。」他們奇怪地道﹕「你還笑得出來?」我說﹕「那不是很可笑嗎?這樣也有人認為可以的。」

我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許主使人雖不落網,自己卻讓背後一輛大貨車退後時看不見撞死,何用坐牢伏法?美國同學們說﹕「或者吃牛扒時噎死。」跟他們把送給我的禮物拿出來﹕「Reese's peanut butter cups一包,兩磅半。吃了你會重五磅。還有,兩磅半重的Mixed Nuts一大瓶,吃了你又會重五磅。你會總共重十磅。」「哎,你們怎麼這麼害我?重十磅還了得?」他們笑道﹕「正如你剛才所說,惡有惡報,上天罰你所幹過的壞事啊!」好,這麼美妙的罰法實在無法推辭,天網恢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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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道不同,心相記


道不同,心相記 網誌日期:2011-01-08 09:45


本來,關係親密而又談得來的朋友,一生都能保持投契是最理想的事,可惜,每每因為遭遇不同,心境變化各異,意見便變得愈來愈不相同,促膝談心的情景不可再了。特別是,當大家所交的朋友愈來愈不相同又互相不欣賞對方的朋友時,見面便一定愈來愈少了。有時朋友跟個我最不屑的人投契非常,那當然不影響我對朋友的評價,但愛屋及烏卻是沒可能的,我始終不屑我所不屑的人,這麼一來,友情只能暫時雪藏,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我 是相信每個人都有幾重性格的,甲可能觸發出一個人最可愛的性格,乙可能觸發出一個人最不可愛的性格,那麼在甲乙二人眼中,對這人的評價自有天地之別。魅力 的定義在各人心目中也不同,在甲眼中桀傲不群的人,在乙眼中只是淺薄造作;在甲眼中吸引力無限的人,在乙眼中可能只是譁眾取寵。同是一個人,在不同人面前 有不同的表現,在不同人心中有不同的評價是常見的事。假如朋友是甲,我是乙,便實在無謂為了對那人的評價而爭辯,各愛其愛,各憎其憎便是了。換句話說,道不同,不相為謀,少見面少爭辯,心中記著原來那份交情算了,總不能因為朋友和一個自己不屑的人成了知交,便連朋友也憎厭。當然,朋友若橫蠻地維護他所喜歡而我所不欣賞的人,而踐踏了我,而傷了我的自尊心,那會令我十分難過,到底,我不會為相同原因而踐踏他,而傷他自尊心。不過,朋友到底是朋友,想起以往溫馨的交情,心裡總會記著他,頂多不見面或者少見面而已。即使沒有互相開罪的事發生,各人的社交圈子不同了,也不須要把從前的情誼一筆勾銷,或許有那麼的一天,大家又能相聚起來,攜手談個沒完。至於目前的道不同,也沒甚麼好補救的,各愛其愛,各憎其憎,互不干擾,心裡記著便是了。

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天義勝地惡

刀斬前總編輯,為了殺一儆百?沒可能有效的。認識劉進圖的人說他為人正直,非常聰明冷靜,工作能力甚高,並無仇家。我會把這件事跟之前的傳媒受傷害恐嚇個案分開來看。我感到這是一個新的行動,主旨是控制傳媒,特別是日報的自由。那不是個很聰明的計劃,2月27日《明報》的社評寫得很硬朗出色,「不容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難道主謀又找人去斬主筆啊?逐個維持新聞公正自由的報人都去斬啊?何27號幾乎所有報章都以劉進圖被斬重傷為頭條大標題,也要斬嗎?斬得完嗎?斬斬斬,即使隔了些時間才斬,誰是主謀便誰都知道啦,那能得民心、能呈安定嗎?
操刀斬劉進圖的不用說也是黑社會中人了,但黑社會跟言論自由有什麼仇口?沒有。他們頂多代人找經驗豐富的刀手而已。那些刀手很厲害的,完全清楚斬哪兒會怎樣、重要動脈在哪兒,要斬半生死或者全死,刀刀有計算。很久之前有一個大商家的左右手就讓人斬死在停車場也沒人知道。一刀斬斷腿動脈而已,多一刀也不用。那案自然破不了,即使抓到了刀手,他頂多坐牢,反正錢已先收了一筆。記憶中那刀手也沒有抓。

新聞工作者不用害怕,在報刊上寫作的人也不用心寒,如果再有傳媒人被傷害,打完這個撞那個,餓完這個燒那個,那豈不是分明讓大家知道主謀是誰?殺雞儆猴?新聞工作者既不是雞也不是猴,更不是只會取悅主人的下人,那末還用去採訪新聞嗎?問主人想他們報告什麼便成了。真相瞞,假的報告,欺騙讀者欺騙人民,罪大罔極。市民是會保護公正盡職的新聞工作者的,畢竟他們是為了社會的真實現象、禁除罪惡和保持社會安定而工作的,是為每一個市民而工作的,大家會齊齊保護新聞工作者和評論者。

誰恫嚇傳媒就等於誰逼害市民,市民和傳媒是一條心的。世界說﹕善良的人總是墊後,上帝說﹕善良的人總是第一。世界說﹕你有自由做你想做的事,上帝說﹕你有自由不做不想做的事。世界說﹕如果你不為自己爭,沒有人會為你爭的。上帝說﹕與你相爭的,我必與他相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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