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小心總比大意好


有次看電視節目,好像叫《一站到底》,參賽者年紀輕輕,但天文地理、數學常識完全「通識」。有些問題刁鑽得嚇人,幾乎連某本名著某一章節內的什麼人物,都完全難不倒他們,簡直厲害,而且一問一答,過程緊湊,敗者可以說句雖敗猶榮,當然,比賽就是殘酷,有勝有敗,敗的就是敗,榮已在他的字典中被抹去。

最令我嚇一跳的,是敗者要跌進一個洞內,那洞說深不深,但也不算淺,特別是主持人總喜歡在人不知不覺之中按掣,一下子的離心力,參賽者大多呼喊起來,連作為觀眾的我也替他心驚膽跳。這是遊戲規則,任你贏了九個對手,贏不了最後一個也不可以稱王。

沒想到前兩天讀報時,也有這種被變走的事故,而且是發生在鬧市,一名上班途中的男士,忽然跌落深坑,這位無端跌入都市陷阱的男士,也可說想叫也來不及叫,報道說五分鐘後才被發現,相信這五分鐘對他來說也算天長地久。

「突然消失」,也真意想不到。香港事件,多是路陷形成,但另一件不可思議的新聞,發生在日本大阪,有女子跳入電車鐵軌,工作人員煞車後沒發現女子。更詭異的是,月台人員、列車長也見有女子跌落軌,更有市民表示,看見有一名女子從車底鑽出來,匆忙離開,現在警方繼續搜索,並呼籲目擊者提供資料。

世上太多突然,每到年尾時分,不少運程書面世,只想知道,哪一位名師可以預測到香港十月的突變。

太多似是而非,女子失蹤、上班男士突然被變走,總之,你可以說是荒謬,但現實偏偏有真正個案,證明現實本來荒謬。

大家也要自求多福,行路時要腳踏實地。正如說,跌落深坑不用一秒,但已叫人不寒而慄,如果是位小朋友或老人家,後果更加嚴重,無怪乎從前人說行路要帶眼,小心總比大意好。

[林燕妮]

 

 

高倉健


日前病逝的高倉健的確是日本影帝中之影帝。我只看過他一部電影,便覺得難以遺忘。那就是15年前的《鐵道員》。那時他已經68歲了。老是老了,但仍然高大壯碩。那部電影可說是一個人演的,他是在火車站工作的站長,但那線路是去到北海道一條車線極端的,少有人到。

他的責任是每天火車到前他便走出去雪地中,打他次次如一的手勢,和換火車後的一個標誌,天天一樣,但他每次都做到十足十,一點紕漏也沒有。那兒根本沒有人跟他說話,他就是孤單單的一個人,毫不失職地做。

他的家人已經死了,他最能漸漸回想的記憶,就是他幾歲大時便早逝的孫女兒,她是唯一可以讓他在他的幻想中逐漸長大、偶爾來見他的人。事實上,她已經不存在了。

片子中她出現過不少次,每次都長大一點來跟爺爺說話,那是他最開懷的事。高倉健勝在他幻想孫兒的演出一點也不像幻想,觀眾跟她就覺得她長大了,他一點幻想的樣板演法也不用,你就是覺得你跟他在一起。

這個完全孤立的老人,高倉健的演出方式是「不演孤立」。他臉上永遠沒有寂寞和孤單的表情,他也不用爭取你一點同情的演法,但你就覺得他很孤淒,但你不會同情他,因為他把這個「鐵道員」演成一個一點也不可憐,一點也不需要幫助,視工作為嚴肅的事的老人家。

這角色有一百種演法,高倉健做了最難的一種,那就是我不單獨你單獨,我不哭不嘆息但你哭你嘆息。很深沉也很單純的演法。

一個能令一個觀眾在十五年前看過他一套戲便牽縈難忘的演員,在全世界也沒有多少個。這部片給他拿了很多獎。

到最後,是他俯伏在雪地上的遺體,火車沒有到,但他有到,一直在冰山雪雨中盡職做他的工作的老人。他對工作的尊重讓我們很尊敬他,鐵道員只是一個小人物,但他對觀眾的震撼力,比總統還要大。

[林燕妮]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讓的士


最怕搶的士,對方不管你在他前面,車一到他便開門跳上去,還是男人呢。有些也有絕招,的士停下了,他從另一道門竄進去大字形坐定,一派我不會下來的樣子,真的讓人覺得卑賤。

有時的士司機在的士站堅持守法的,有人爭先進了去,他會說﹕「那位小姐是在你前面的,請你出去吧。」那他無法不出去了,但還要狠狠的盯你,好像你開罪了他似的。

有個我常到的的士站後面的大廈,很多外國人住,看那大廈,頂多不過是中等人士租的,他們肯定是普通職員了,他們的CEO住山頂房子的。什麼貨色便出什麼人,他們多半是七八個人在一起,需要兩架的士。但他們從來站在的士站前面,我當然是排在所有人前面了。每有的士到,其中一個便去搶,另外一個也去搶。我說﹕「你們是沒有排隊的!」他們卻亂罵一通﹕「我們已經在你們之前站了很久了,你怎可以先上去!」於是七八個人爬進的士,一點禮貌也沒有。我的女友是「見鬼就怕」那類,不敢作聲。我告訴她﹕「住這兒是職位高極有限的,他們以為自己比中國人高級,品流下等,你怕什麼?都沒修養的。也許是外國鄉下男女派到來香港做事。」

我做廣告公司的時候,行內鬼佬最不喜歡的就是我,因為我沒給他們「鬼佬特別優待」。誰叫你來啊?你到我這兒做就要遵守我公司的規矩,人人一樣。

最近有兩件很愉快的的士事件。我從美國領事館出來,已有一個外國男士在等車,的士到了,他微笑很客氣地讓我先上去,那我當然報以微笑。男人,這才叫做有風度啊。

另一次又是在的士站等車,車很久才來一輛。有五個人一塊兒在等,幾架車都拒絕載他們。終於來了一輛是應該我上的,我沒有上,伸手請他們先上。我上下一輛又何妨呢?結果他們十分高興,那位小姐上了車還開心地向我笑,我也笑了。那多好呢,讓與搶的分別就是開心和不開心。

[林燕妮]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美人榜


美女是沒有人不喜歡的,但有些美得過份特別,見到了便嚇一跳。比如范冰冰,她什麼都超標準超正常的,她的詭艷不像人,她像地獄女王,看了叫人不安。不是不美,而是太美。

趙薇則在《還珠格格》中最漂亮可愛,但是不穿古裝換日常裝,就失去那種活潑眼大的感覺。

林志玲美不美?她五官端正,假如不高,便不搶眼,她的樣子是要那麼高才突出的,不然便無可能是台灣第一名模。

高度是有用的,高一點美一點,那與四肢及腿的長度有關,讓人線條好看。

每一代的美麗標準都有不同,林黛當時算是美得不得了,但現在不流行那麼嬌小的了,據說她只有五呎高,不過現在流行高。

荷李活最近選出荷李活有史以來的十大美人,柯德莉夏萍位列第二。名次那麼高啊,荷李活那麼多美人。奇怪地,柯德莉夏萍除了特粗的曲眉和特大的小鹿眼睛之外,她的樣子是沒一樣及格的。四方臉,腮骨突出,鼻子和鼻孔都太大,平胸沒身材。但這一切配合起來,她又美得獨一無二,不能分開她的美點和缺點。她勝在氣質,氣質高雅,連在Breakfast at Tiffany's中扮演風塵女子也像有一身香氣。這是她天生的,整個人看起來就是清雅雍容,無以比擬。

我不知道伊莉莎白泰萊排第幾。依標準,她應該是最美麗的,眼眉形似畫,眼睛深邃睫毛特長;鼻子怎麼拍都美,嘴巴又是典型的櫻桃嘴,青年時胸大腰細。可是她的第五任丈夫李察波頓卻說她胸太大腿太短。的確有問題的。她的五官完全標準,也屬於太美麗之類。可惜她欠缺氣質,霸氣是有的,從小在荷李活長大,有什麼是她不熟悉的,誰敢欺負她?這個標準美女,就是缺少了一些女人味。最美麗的人沒有美人味,極之可惜。

誰是第一?我至今沒看到,只能幻想。

[林燕妮]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見怪不怪


自己是個怪人。別人不說我怪,自己先來個坦白從寬。

上一分鐘興致勃勃,下一秒鐘已經毫無興趣。朋友說,如果當年妳買衣服手袋時也可以來個毫無興趣,那妳的物業可以多幾間,存款數字也可以再多一個零。也許朋友說得對,如果生在古代,我可以做個俗世佳公子,賞花鬧酒,也可以混在五湖四海中,做個遊俠公子。千金散盡,銀票又來。

只是,自己活在現實社會,也好,憑自己的實力,加上知識與智慧,為自己的將來有個好的儲備。也不計較花在名貴衣飾上的數目,但一切物有所值,那是自己的價值,不是其他人的觀感。且,我花我所賺,我買我所喜,既是自己的人生,那就是自己對自己的獎勵,只不過在別人眼中,衣物的獎勵太多。

今日,也真不會特別花費在衣飾上,除非看上一些自己欣賞的。二十多萬一個手袋,十多萬一件普通設計,似乎不值,但遇上一些鍾情首飾,也又另計。

興致勃勃的感覺是遇上自己的喜愛。哪管是人,哪管是物。兒子忽然說﹕「媽媽,那時那些名店不是一車車衣物送到家裏讓妳挑選的嗎,那一個妳喜愛的設計師,妳不是一系列的買下來嗎。」

是的,兒子還記得我的豪氣,其實他從小對名牌已有一定認識,你要他去街檔,一定不如他對各品牌的知識。

其實他還不知道,除了衣物,不少首飾公司也會將飾物送到公司,讓我挑選,那是特別設計,也不是一般在首飾店看到的貨品,總之,說到底,特別的設計,也真有它的魅力,有些珠寶,買下了也不會錯,有保值與升值的潛質,除了經驗,也待眼緣。

自己對顏色的觀察,最是敏銳。如果你看過色彩手冊(Pantone),你會知道單是一個顏色已有十多個偏差,黑色非黑,白也非白,所以,以前的手袋配鞋,一套一套的做,因為不易配。自己配對眼光厲害,朋友跟我到服裝店行一圈,對我說一個服字。

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

愛情別害羞


為了害羞所受的遺憾,我得寫一下愛情別害羞。現在不流行害羞了,男孩子更懶得去害羞,花那麼多時間作甚?我喜歡她便追她,我愛她,我便告訴她。有一回在歐洲吃下午茶,兩女一男,男的是歐洲人。

正在喝茶啖水間,男的見到鄰桌坐下了兩個美女,便快如子彈的跑過去,跟人家說話,竟然聊了半小時。看他滿臉春風的回來,我們問他﹕「你認識人家的嗎?」他說不,我詫異地問﹕「怎麼你不認識人家便馬上跑了過去?」他說﹕「不馬上不行的了,這次是偶遇,還會有第二次偶遇嗎?」想想也是對的,這次不談,下輩子也遇不見。

又有一回跟妹妹晚上在慕尼黑一家的士高,那一帶是滿佈大學酒吧和舞場的。坐了一會兒,有個文質彬彬的男生很有禮貌地按胸口向妹妹半鞠躬,用英語介紹自己:「我叫做漢斯史爾,我可以邀你跳舞嗎?」妹妹才十三四歲,看她的神情,就是一心想應邀,但又不敢,只用一雙已經充滿笑意的眼睛問我。我知道小姑娘春心不禁了,便說﹕「去吧。」她便雀躍地去了。

我讓她去因為那男生禮貌很好,先道姓名,後作邀請。他的禮貌可能只是家教,人怎麼樣就不知道了,至少他是個來自家教良好的家庭。

我自己讀書時,一樣是只有家教而無膽量。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本不應是這一個,而是我愛慕已久的另一個,但他老不約會我。第二個是意外,那個早上一群同學歡遊,我的第一個遲遲沒有出現,忽然有一隻大手掌切過人群穿過來,眼睛動也不動地凝視我,然後一語不發便一把將我拉了出來,手沒放下一刻的牢牢握我。我跟他只算認識,沒約會過的。他那麼的一手便插過來,問也不問我,不但我詫異,其他同學們都詫異。當然他長得瀟灑好看,但也需要很大的膽量啊。

本來的第一個在很多年後才解釋為什麼他沒來。他沒有輸於第二個的原因,原因只是他害羞,害羞了那麼長久,一切環境都不同了,不害羞也遲了。

[林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