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責任問題


責任問題

10-12-2015

不少人認為,今日的年輕一代,少了一種責任感。對家人,對事業,沒有特別要負責任的感覺。甚至可以說,他們對自己也沒有責任感,更何對其他人。

戀愛中的男女,最易沉醉於愛情魔幻咒之中,眼中只有對方,甚至缺點也化成優點看待,男的發脾氣,女的認為那是英雄氣,有性格,女的發脾氣,男的會認為那是野蠻美,總之,熱戀中的男女,只有對方的好,完全沒想到什麼叫應該不應該。

所以,對方是個負責任的男或女,不易察覺。其實要知道也不難,如果他們尊重長輩、孝順父母,起碼也是個愛護家人的人,當你也成為家中一分子,自然也可以享受到他的照顧。至於說,有些孝順子女孝順得過分,那就得看你的臨界點,如果負責得過分,也就考慮清楚,起碼他沒有隱瞞自己的性格,你如果可以接受他的過分,也就皆大歡喜。

只可惜,近年聽到不負責任子女的故事較多,令自己懷疑那是什麼原因,有人認為是父母的問題,因為溺愛,令子女失去了對父母的責任心,反過來,還要向父母申領「綜援」,那是不需申請,只需伸手,或者開口,「綜援金」隨即送上。

也不是說笑,有子女甚至在結婚生了兩個子女後,索性不工作,以照顧子女為名,男的向父母生活費,女的也向自己父母取生活費,有點不可思議吧,那即是向子女公公婆婆、爺爺取家用。總之,在別人眼中那對子女真幸福,有屋有傭人,喜歡時就去旅行。我們不敢下評語,那是他們從小就是有求必應,父母對他們,永遠不會說不。將來會是什麼樣子,他們成了子女榜樣,然後子女又會向他們伸手。

認識有這樣子女的父母,終於發出怨言,子女只會在有需要才見他們,要錢才找他們,他們是人肉提款機而已。說來有點唏噓,但歸根究柢,是出於父母的問題。

感謝我的父母,令我明白身為子女的責任,也要讚句自己,由第一份工作開始,每月都會將部分薪金給他們,表示心意,那才是做人應有的責任。

[林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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