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 星期三

說書


說書

21-3-2018



環顧家中書櫃上的書,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雖是自己寫的書數目已佔了一定位置。之前曾經捐了些書籍到一個中心,希望書可以落在有緣人手上。

不少人會一機在手,打遊戲機成了每天的必需,自己倒喜歡一書在手的實在感覺,曾經有個時間學讀電子書,但覺得較「用神」,看不了多久就眼睛疲累。而且自己的手指最愛搞破壞,一撥就跳節,最後不得不放棄。

無聊才讀書,也不盡然,總之自己屬於雜讀者,什麼書也會翻,當然也不是一定有興趣讀下去,也有些是一見傾心,更有一些是每次一翻都不能自已。納蘭詞自是自己至愛,知我莫如他。

喜歡納蘭詞的人其實不少,納蘭自己也從來沒想過自己的作品流傳極廣,更有一大班「詞迷」擁護他。

這是每個作家的共識,愛寫作而寫作,憑自己的意向多於為讀者的意向,再說明白一點,就是角色本身自己會有「搶戲」情形出現。

自己有作品就是這樣,劇情發展下去,寫到女主角情歸何處時,最後落到男主角甲那兒,但其實自己對男主角乙也有點偏愛,書印出來之後,有讀者為男主角乙申訴,說應該由他與女主角一起,連我媽媽也對我說了一句:「為什麼不是男主角乙?」

有時作者自己也會筆不由己,書中人物各自渾身解數的做好自己,作者只好順意而寫,書有自己的生命,角色也有自己性格,讓他們自己爭取支持者,更為有趣味。

[林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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